(原标题:中国单机游戏行业与盗版破解的危害?)
中国的游戏产业近几年取得了巨大的发展,这一点毋庸置疑。很多游戏特别是网络游戏,在中国内地的玩家数远远高于任何一个国家,其普及程度及受众面也是高位运行的,可以说网络游戏业正在成为整个IT产业链上的关键一环。这种表相迷惑了很多人,而往往忽略了中国游戏产业面临的重重危机。而我们引以为傲的国产单机游戏为什么近几年没有好的作品出现?是什么限制了国产单机游戏的发展?下面就跟随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相信很多人和小编一样,认为国产单机游戏最辉煌的时候是仙剑系列与轩辕剑系列携手创造出来的。可是为什么近些年国产单机游戏几乎处于泯灭状态?而充斥着游戏市场的是各种类型的网游与免费下载的国外游戏巨作?难道真是因为国产单机游戏毫无市场吗?
游戏的核心竞争力
在这个问题上,我相信由于玩家群体的不同特点,可以得出不一样的答案。一般玩家还是以游戏的游戏性位首要标准,毕竟游戏的就是一个娱乐工具,如果不好玩,无法吸引玩家,那么它就是款失败的作品。笔者本身对游戏一直抱着游以载道的标准,是一个特别的艺术门类,不同国家的游戏是已过文化底蕴的体现。打个比方,暗黑破坏神是现代网游的鼻祖,其游戏性毋庸置疑,但笔者在玩了六个小时毁灭之王后却再也提不起兴趣继续玩下去。因为欧美RPG中尽管有精巧的设计,多样化的游戏方式,尽量使人感到乐趣。但是反观国产单机,题材类型几乎无非是仿造仙剑系列的仙侠风RPG和以三国时期为背景的即使战略游戏,那么我们没有创新吗?没有创新确实就是体现在没有核心竞争力,在加上游戏世界观设计的不佳,造成了大部分玩家流失。
国产单机游戏利润少
第一,游戏制作商在十年前依然可以通过少量的正版获得利润,而如今制作游戏高额成本(特别是与国外游戏动辄上亿人民币的投资相比)让单机游戏市场前途渺茫。例如新版仙剑就是很好地例子,高投资搞噱头,可是售卖与预期差距太大,完全无法收回投资。第二,游戏制作人在当年国产单机游戏开疆拓土的时代就缺乏国际眼光,没有如FF系列一样以开始就打造一款国际化的游戏,他们的眼光本身就局限于国内市场,而国内市场似乎无法支撑国产单机游戏的长远发展。而且众所周知的是开发者与游戏公司分成存在很大比例失调,开发者累的狗一样开发游戏,可为数不多的利益却被游戏公司拿走,那么还有开发团队会去开发游戏吗?
为何盗版行业这么嚣张?
每次谈到盗版心理总是会心塞还有莫名的感伤。中国人喜欢盗版,乐于盗版,盗版业在中国,绝对是很大的产业,已经渗透到老百姓生活的方方面面,软件、音乐、影视、书籍等,不一而足。这个产业每年的产权和利润,可能无法准确统计,但肯定不是小数目。可是盗版对于国民经济的贡献,不是零而是负数。因为盗版,毁掉一个好的产品,好的公司,好的行业的现象,并不鲜见,单机游戏业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国内骨灰级玩家所晒正版游戏!(图片来自:baidu)
鱼龙混杂的市场
我们可以从国内很多电脑产品售卖的地方看到曾经摆满游戏的货架而今只有一半摆着单机游戏,另一半放着鼠标、摇杆等硬件周边。单机游戏的货架上,三分之一是二线游戏和老游戏,三分之一被伪正版占据,剩下的新品大作虽然被摆在明显的位置,却显得格外孤独无力。代理商通过低成本的二线游戏让自己的产品线得以延续,一些渠道商则通过某种成本更低且利润不菲的产品让自己的货架充实起来,那就是伪正版。什么是伪正版?伪正版就是盗版。它的本质和街头卖的 5 元一张的盗版碟没有任何区别,之所以称之为“伪正版”,是因为制作者为这些盗版光盘披上了与正版相似的包装,然后定一个与正版相近的价格,摆放在正版游戏的销售渠道中间,试图混淆它们与正版之间的差别,以从中牟取暴利。
伪正版
这就是和汽车的“套牌”一个路数,完全制作相像的盒子与外包装,不过没有防伪码,公司也是山寨小公司,打开两站烂了吧唧的光盘里面有两个文件——一个镜像文件和一个安装文件。伪正版的危害程度远远大于普通的盗版,它不仅抢夺了正版的市场份额,而且严重破坏了正版的市场秩序,破坏了玩家对正版的信任。很多的的伪正版已经到了以假乱真的地步,普通玩家从外包装和内部的说明书上很难看出端倪,只有在安装游戏后才会发现问题。
简装版
一款游戏不可避免会有库存,库存总得有人处理,对于渠道来说,特价版本已经是最后一次处理,所以不会特别讲究。而在此之前,这些游戏在厂商手里往往已经经历过多个版本的降价处理,从标准版、普通版到简装版,同一款产品,既有厂商的多个官方版本,又有渠道的多种特价版本,市场的混乱让玩家莫衷一是,也进一步混淆了正版与伪正版之间的界限。很多时候“简装正版”和“特价正版”成了伪正版的掩护,令伪正版更加堂而皇之地出现在人们的眼皮底下。
政府不重视单机游戏
国家对网络游戏的政策是审批快,好审批,而对单机游戏的审批往往时间会很久,很多公司很难撑到审批完毕国家加强审批以前单机游戏的代理公司还是很多的。单机游戏的经济效益比不上网络游戏。
中国的法制不健全
事实上,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立法是较为健全的。在1997年10月1日施行的新《刑法》中,专门辟有一节“侵犯知识产权罪”,也就是说从立法上而言,我们采取了所能采取的最严厉的措施——刑事制裁来保护知识产权;另外,在民法通则、合同法等基本民事法规中也有知识产权保护的规定;而且,我们不但有统一的《著作权法》,还有专门的《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
关键的问题在于执法。仅就行政执法而言,知识产权局、版权局、工商局等诸多部门都承担了部分知识产权保护的职能,但是“政出多门”这种中国行政的通病事实上造就了没有哪个部门真正负全责,执法不严的状况令人堪忧。执法不力的另外一个原因是地方保护主义作祟,在有些地方,当地政府竟然成了软件盗版“产业”的保护伞,盗版已经造就了独特的利益集团,而腐败无疑在某种程度上是打击盗版的最大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