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的钟先生虽然没有虚构病情,但依然属于无诚信、虚构困境的行为。具体来看,虽然其称已借了10万元外债,但这并不能否认家中有3套房的事实。房屋留给家人也好,难以变现也罢,都表明募捐者并不像募捐信息中描述的那样:陷入了困境。按照人们的传统观念,遇到困难,首先应该是自食其力,不到万不得已不宜向公众求助,也就是说,求助者应按照自己、亲属、朋友、公众的先后顺序寻求帮助。而这位钟先生通过网络骗取网友的慈善爱心,获取了并非最为迫切的善款,显然是对公众善心的恶意透支,这就好比有房有车却装扮成缺胳膊少腿的行乞者一样,让人有所不齿。
从具体新闻说开去,无论通过何种渠道募捐,求助人或受益人都应秉持诚实信用原则,如实报告自己的困境及所需费用,并妥善使用善款。任何突破这一底线的行为都是对慈善事业的伤害,更有可能触犯法律。而因虚构事实骗取网友善款而被判处刑罚的事件已有先例,这是对网络募捐平台及求助者的最好警示。
在人们对互联网越来越依赖的背景下,“互联网+募捐”可以让求助信息广泛传播,进而在更短时间内募集到更多善款,其积极意义毋庸讳言。但是,不能否认,现实中一些夸大病情、虚构困境等无视诚实信用的募捐行为,也在不断消磨着人们的爱心和网络慈善的公信力。因此,要想让“互联网+募捐”更透明、更取信于民,就必须强化募捐人如实陈述困境的基本诚信义务,并要求募捐平台对此承担监管和保证责任。
特别是对于募捐平台来说,作用尤其重要。募捐信息由其发布并广为传播,资金流向由其掌控,募捐资料、募捐方案由其审核,甚至还要抽取一定管理费。因此,理应负有更大的监管责任。具体而言,应要求求助者毫无保留地公布其困难信息、家庭财产状况、拟募捐金额、资金使用情况,并对真实性负责。不能有选择地仅渲染悲惨状况,而故意对类似“家有3套房”这样的关键信息避而不谈。试想,假如钟先生在募捐信息中附带陈述了“家有3套房”的事实,那么还会引起捐款网友如此气愤吗?
总之,缺少诚实信用,“互联网+募捐”就会沦为“互联网+欺骗”。募捐平台必须对募捐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承担监管及保证责任,并审核善款使用情况。否则,应追究募捐者返还善款的民事责任乃至诈骗的刑事责任。募捐平台也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只有这样,才能避免“互联网+募捐”的道德风险,让“伪困难者”现形,让善款资助真正的需要者。